2011年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2010年12月22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2010年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目前,中国正处于“走出去”加快发展的阶段,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从实现跨境投资和利用国际资源、掌握先进技术、建立境外营销网络良性循环的高度,搭建新的合作机制和合作平台,推动企业积极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进一步拓展中国外部发展空间。

近5年来,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国家放松外资流入管制、与我合作意愿上升的机遇,加快完善对外投资合作法律法规,加大财税、金融和外汇等政策支持力度,着手建立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控制体系,对外新签28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出台《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加快劳务合作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对外投资合作快速发展。五年来,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38.8%,在全球的排名由“十五”末期的第18位跃升至第5位,迈入对外投资大国行列。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东部沿海地区越来越多的企业注重通过并购等方式到境外获取技术、品牌和营销网络。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年均增长37.3%,有54家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进入世界225家国际承包商行列,在世界工程建设领域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2011年既要看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带来的积极变化和继续推进科学发展的有利条件,又要充分认识到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有望继续恢复增长,但由于私人部门需求不振,刺激政策支撑力度和有效性减弱,主权债务和金融体系风险远未消除,世界经济增速可能有所放缓,国际贸易和投资增速将有所回落。同时许多结构性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矛盾和摩擦可能进一步上升。

要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用好财税金融政策,研究拓宽外汇储备有效运用以及人民币跨境流动的渠道和方式,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深入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对外投资合作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开展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服务。健全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推动有关国家改善投资环境,维护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法制建设和宏观指导。推动出台《对外投资条例》以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健全对外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推进对外劳务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分工明确、监管有力的新型管理体系。更新发布重点国别投资合作产业导向目录,完善企业“走出去”产业布局。继续制定和落实国别经贸合作规划以及农业、基础设施、自然资源、科技研发等领域的专项合作规划。

要推动重大项目合作。引导企业发挥产业聚集效应,推进部分产业有序向外转移,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境外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和农业合作,鼓励发展深加工合作,在保障国内供给的同时,帮助投资东道国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

要规范企业境外经营秩序。抓紧出台境外中资企业规范经营和风险防范指导意见,深入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充分发挥商协会的协调作用,指导行业组织发布中国企业境外社会责任自律公约,引导境外中资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加强国内企业境外并购指导,降低法律风险。健全境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