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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地区总部

在"WTO与中国"北京国际论坛上,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胡景岩在谈到"加入WTO后的中国外资政策调整"问题时表示,在市场开放方面,中国鼓励跨国公司继续设立投资性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目前中国正在抓紧完善这方面的政策规定,希望用这种方式在进出口、管理、引进技术方面提供更多的方便,创造条件,欢迎更多跨国公司在主要城市设立地区总部。

据商务部截至今年7月底的数据,在北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跨国公司达24家;41家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了地区总部;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具有跨国公司部分地区总部职能的投资性公司有220多家,其中120家位居世界500强行列。

胡景岩说,中国在市场开放方面要加强的一个方面是,扩大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采购中心。中国在这方面的政策已经非常明朗,国务院已经同意,而具体规定也将很快出台。也就是说,允许跨国公司设立合资的,甚至独资的、专门的采购中心,直接采购中国各种各样的商品进行出口,而且对采购的商品在政策上赋予相应的政策,包括出口退税。

胡景岩在谈到关于中国兑现WTO承诺方面时表示:中国会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的承诺,市场会不断地进一步扩大开放。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关于市场开放的承诺都会兑现,事实上近两年来,中国都是按照这些承诺进行运作的。

关于外商投资的法律、政策环境方面,胡景岩说:"中国政府将努力改善外商投资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保持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现在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地方政府颁布的吸收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使之也符合世贸的规则,符合中央整个的法律法规,达到法律法规的一致性。"

"我们将继续探索新的投资方式,拓宽外商投资的领域。"胡景岩说,"以往在中国,由于受到整个经济发展水平、改革程度以及市场条件的限制,大家通过并购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有一定的难度,像人员安置的问题、资产评估的问题、法规不健全的问题等,在法规不完善方面形成一定的障碍。但是发展到今天,应该说这些障碍很多在逐步取消,跨国公司通过并购这种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条件越来越成熟,这种方式今后会成为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