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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欧盟

欧盟的货币政策

欧元及欧元区

1992年,欧盟首脑会议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决定于1999年1月1日启动单一货币欧元,并在欧元区国家实施统一货币政策。截止2011年,欧元区共有17个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 、芬兰 、法国 、德国 、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 、葡萄牙 、西班牙 、希腊 、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马耳他 、斯洛伐克、爱沙尼亚,人口超过3亿3千万。除欧元区成员外,欧盟其他成员继续使用其本国货币,如英国使用英镑,丹麦使用丹麦克朗等。

欧盟的货币机制

欧洲中央银行(ECB)于1998年6月1日成立。1999年1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承担起在欧元区制定货币政策的责任,实现了实施单一货币欧元和在欧元区国家实行统一货币政策的目标。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及其独立性】

(1)欧洲中央银行体系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由两个层面构成,一个层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欧洲中央银行,另一个是欧盟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欧盟成员国中尚未采用欧元的国家,虽然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成员,但不能参与欧元区货币政策的制定,也不能参与货币政策的操作和实施。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Governing Council)和执行董事会(Executive Board )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决策机构。

①行长理事会,是一个超国家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欧元区的货币政策,主要职责是确定欧元区货币政策目标、主要利率水平和中央银行体系准备金数量等。行长理事会由执行理事会的6名成员和欧元区国家的中央银行行长组成。当制定货币政策时,行长理事会成员并不作为国家代表而行动,必须考虑欧元区整体利益,而不是各自成员国的利益。同时,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坚持分权原则,规定欧洲中央银行依靠国家中央银行开展银行业务,但国家中央银行作为欧洲中央银行的业务部门,必须遵循欧洲中央银行的导向和指令。

②执行董事会,主要负责货币政策的执行,即履行行长理事会制定的货币政策,负责欧洲中央银行的日常业务。
为了有效地形成和促进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决策进程,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设立了12个由成员国中央银行和其他国家监管机构代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会计与货币委员会、银行监管委员会、钞票委员会、外部联络委员会、信息技术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国际关系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市场操作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支付与结算委员会和统计委员会。

(2)欧洲中央银行的目标及独立性

欧洲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保持价格稳定。在不影响价格稳定的总目标下,中央银行有义务支持欧元区经济增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其他经济政策。

为保证欧洲中央银行首要目标的实现,《马约》规定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原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机构的独立性。无论是欧洲中央银行还是成员国中央银行,或者决策机构的任务成员,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时,都不得从欧共体任何机构、成员国政府或其他组织寻求和接受指导。欧共体的各机构和组织以及成员国政府不得对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成员施加影响;二是人事独立性。主管理事会成员可以长期任职,在任期上,首任中央银行的行长任期为8年,其后为5年,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至少达5年;三是资金预算上的独立性。欧洲中央银行有自己的预算,它的资本金由欧元区各国中央银行认购和支付,禁止中央银行向公共部门贷款。

【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机制】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货币政策可分为三类:公开市场业务、常设工具和最低准备金

(1)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在指导利率、管理货币市场、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具体有四种方式:一是再融资,成员国中央银行根据投标程序每周进行一次,两周到期,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再融资利率也是欧洲中央银行调控经济的最主要的杠杆利率。二是长期融资业务,成员国中央银行根据投标程序每月进行一次,三个月到期。三是微调操作,由成员国中央银行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进行。四是结构操作,只要欧洲中央银行想调整资金结构,就可以由成员国中央银行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进行。

(2)管理流动资金的常设工具(standing facility)。 欧洲中央银行通过管理流动资金的常设工具提供和吸纳隔夜流动资金,规定隔夜拆借利率,并通过改变隔夜拆借利率向市场传递政策信号。

(3)准备金制度。欧元区内的银行和信贷机构必须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在所在国中央银行的账户上保持最低限度的准备金。银行存入的最低准备金是计息的。

【欧洲中央银行的汇率机制】

汇率政策是欧元区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欧元区将在保持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制定汇率政策。

(1)汇率政策的制定机制。欧元区汇率政策制定权归欧盟理事会,欧洲中央银行和欧委会也发挥重要作用。在协调汇率政策方面,欧盟理事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欧元汇率走势进行监督,向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提出有关看法,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组织实施欧盟理事会制定的汇率政策,欧盟理事会有权决定签署有关汇率体制协议,确定与第三国以及国际组织有关汇率的立场。

(2)外汇管理和干预。《马约》规定欧洲中央银行具有实施外汇业务的全部权力。欧洲中央银行拥有外汇储备500亿欧元,这些外汇由成员国中央银行按其所在国的人口和经济总量比例缴纳。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规定,欧洲中央银行可以自由支配这500亿欧元的外汇储备,在必要时,还可以动用成员国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在动用其外汇储备时,必须征得欧洲中央银行的批准,以防止成员国中央银行进行外汇业务时出现与欧元区汇率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必要时,欧洲中央银行可在欧洲理事会的指示下,对欧元区与美元、日元以及其他货币进行外汇干预。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确定如何分配外汇干预的职权范围,并根据信贷信誉、竞争价格、资产规模等标准选定进行外汇干预的银行和信贷机构。

欧元区汇率政策的制定权归欧洲理事会,欧洲中央银行和欧委会也发挥重要作用。在协调汇率政策方面,欧盟理事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欧元汇率趋势进行监督,向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提出有关看法,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组织实施欧洲理事会制定的汇率政策。欧洲理事会有权决定签署有关汇率体制的协议,确定与第三国以及国际组织有关汇率政策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