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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韩国

在韩设立外资公司的相关程序

根据韩《外商投资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程序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外商投资申报、资金汇款、法人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与国内法人设立程序相比,对外商投资增加了“投资申报”和“投资企业注册”2个环节。

1、外商投资申报:

外商投资企业、个人(代理人)可在Invest KOREA()或者KOTRA国内贸易馆、韩国外汇银行总行及分行、其它被指定的外国银行国内分行进行外商投资申报。

投资申报需提交的资料:申报书一式2份(包括不同类型的新股、原有股份、长期贷款等的外商投资)外国人国籍证明书材料;外国人为法人或团体,须提交所在国政府或其它有关权力机构颁发的登记(誊本)证书,或可证明其身份的所在国的其他材料;外国人是个人的,须提交所在国政府或其它有关权力机构所颁发的市民证书、护照等可证明国籍的材料。此外,视情须提交相关追加资料,包括:关于出资目的物的证明材料;其它与股份取得相关的证明材料;委托书(包括委托代理权、委托申报、委托申请许可等)。不同类型的投资申报所需资料除前述共性的以外还须按投资类型提供相关资料。

2、投资资金汇款:投资资金原则上必须以外国投资者本人的名义,通过外汇银行进行汇款。在纳入股金的过程中,银行发放股金纳入保管证明书(法人成立登记时需要)以及外汇购买证明书(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时需要)。
  
3、法人登记注册:准备好所需各项材料, 在管辖区法院及税务署进行登记及注册(具体事项见法人及事业者登记、注册程序)。完成法人成立登记或事业者注册后,新设公司原则上已成为有效法人,即可向新设法人账号汇款。

4、外资企业注册:外国投资者(代理人)或外商投资企业,自完成出资之日起30天内须向委托机构进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的法人登记簿誊本(法人事业者) 或事业者注册证复印件(个人事业者);外汇购买证明或外汇存款证明复印件;股东名册(法人印鉴签章、签章副本)或股份款项交割凭证材料。此外,视情需追加的材料:关于出资目的物的凭证材料;实物出资完成确认书复印件(指以生产资料实物出资);商法中规定的检查人的调查报告书或鉴定人的鉴定评估书复印件;其它与取得股份有关的凭证材料。